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110,557,06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4.22%;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09 年 1月 20 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 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概述
由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共计送出 26,600,000 股股份,作为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获得流通权的对价安排,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 10 股流通股获送 3.8 股。本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股本总数、净利润等财务指标均未因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而发生改变。股权分置改革执行对价安排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2、 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届次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5年12月9日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
3、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期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 2006年 1 月 9日实施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序号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 承诺及追加承诺的履行情况
1 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持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
有的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至今,特发集团持有的限售
流通股一直处于承诺禁售期
原非流通股股份,在法定最低禁售
内的锁定状态,没有出售。
期(即 12个月)期满后 24个月内,
特发已经履行了禁售期的承
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诺。
追加承诺: 截至 2005 年 10 月 追加承诺履行情况:特
31 日,特发集团及关联企业深圳市 发集团已经按照承诺于 2005
通讯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特 年 11月底,将上述欠款以现
发龙飞无线电通讯发展公司共计非 金方式全部归还。深圳南方
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3851.44 民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以下简称“特发集团”) 万元。特发集团承诺于 2005 年 12 2005 年度审计报告和对控股
月 31日前以现金方式归还,若届时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
未能归还全部占款(以公司 2005 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均
年度审计报告为准),股份追送承 显示,截止 2005 年 12 月 31
诺条款启动,由特发集团向流通股 日,控股股东特发集团及其
股东实施追加送股1120 万股(相当 关联方已经不存在占用公司
于按照股权分置改革前流通股股东 资金的情况。因此,无需启
每 10股追送1.6股)。 动追送承诺条款。
激励机制的特别承诺:为对公 激励机制的特别承诺的
司管理层、核心骨干(以下简称“管 履行情况:由于种种原因,
理层”)进行有效长期激励,特发 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还没有
集团将其实施对价安排后持有的特 开展。特发集团将继续履行
发信息股份总额中不超过 10%的股 激励机制的承诺,留存其实
份,分三年出售给管理层,出售价 施对价安排后持有的公司限
格为实施时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售股份总额的 10%不解除限
每股净资产值。管理层每年在实施 售。
股权激励计划之前必须按出售价格
的 10%预先向公司交纳风险责任
金,如不能完成董事会制定的业绩
考核任务,则交纳的风险金不予退
还,由公司享有。管理层认股条件
和风险责任金等约束和激励计划的
具体规则将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审
议通过。该部分股份的流通条件将
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09 年 1月 20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 110,557,067 股,占总股本比例为 44.22%;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本次可上市流 本次可上市流 本次可上市流
限售股份持有 持有限售股 本次可上市流 通股数占限售 通股数占无限 通股数占公司 冻结的股份序号
人名称 份数(股) 通股数(股) 股份总数的比 售股份总数的 总股本的比例 数量(股)
例(%) 比例(%) (%)
深圳市特发集
1 122,841,186 110,557,067 90% 46.51% 44.22% 0
团有限公司
合 计 122,841,186 110,557,067 90% 46.51% 44.22% 0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本次变动数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 122,868,880 49.15% -110,557,067 12,311,813 4.92%
股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122,841,186 49.14% -110,557,067 12,284,119 4.91%
3、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4、境内自然人持股
5、境外法人持股
6、境外自然人持股
7、内部职工股
8、高管股份 27,694 0.01% 0 27,694 0.01%
9.机构投资者配售股
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122,868,880 49.15% 12,311,813 4.92%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27,131,120 50.85% 110,557,067 237,688,187 95.08%
1.人民币普通股 127,131,120 50.85% 110,557,067 237,688,187 95.08%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127,131,120 50.85% 110,557,067 237,688,187 95.08%
三、股份总数 250,000,000 100% 250,000,000 100%
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股改实施日持有股份情 本次解限前已解限 本次解限前未解限股份
限售股份 况 股份情况 情况
股份数量变化沿
序号 持有人名 数量(股) 占总股 数量(股)
占总股本 数量 占总股本 革
称 本比例
比例(%) (股) 比例(%)
(%)
1 深圳市特 122,841,186 49.14% 0 0 122,841,186 49.14% 特发集团股改实
发集团有 施日至今持股未
限公司 发生变化
合计 122,841,186 49.14% 0 0 12,2841,186 49.14%
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序号 刊登《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该次解限涉及 该次解限的股份 该次解限股份占当时
提示性公告》的日期 的股东数量 总数量(股) 总股本的比例(%)
1 2007年 1月 10日 4 27,199,470 10.88%
2 2008年 1月 11日 1 3,359,344 1.344%
六、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解除限售出具了《关于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报告》。其结论性意见如下:
经核查,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特发集团已履行其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作出的各项承诺。
特发信息本次部分限售流通股份上市流通并不影响其股改承诺的履行,此次其所持 90%的公司限售股份上市后,剩余用于实行特发信息管理层激励股份将继续实行限售安排。特发信息本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虽然龙飞发展(特发信息原股东,深圳市龙飞通讯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注)为特发集团及深圳市通讯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特发信息原股东,其股份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转让过户给特发集团,公司注)垫付股权的具体权属及处置方法尚未获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相关文件的明确,但是龙飞发展已出具说明文件,同意特发集团无须偿还该部分垫付的股份,并同意特发集团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和上市流通。此外,特发集团也承诺将承担由于上述事实可能产生的债权债务纠纷所引起的法律责任。故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七、控股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本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股份达到5%及以上。
如果特发集团未来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及以上的,特发集团承诺: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披露:拟出售的数量;拟出售的时间;拟出售的价格区间;减持原因。同时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八、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4、解除股份限售的持股1%以上的股东已提交知悉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本所有关业务规则的承诺文件
√ 是
九、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 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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