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第七届三十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月11日以通
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三十八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出席了会议,并审议
了会议拟定的各项议案。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本次
董事会审议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
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5亿元,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独立董事 :韦岗、王宇新、唐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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