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海南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0年3月16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公司监事会成员3人列席会议,监事会另2名成员,1人授权其他监事出席,1人因工作调动缺席。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1999年度董事会报告;
2、审议通过了《海虹控股1999年度报告》;
3、审议通过了199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了1999年度公司分配预案;
经海口齐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报告确认,1999年度本公司实现净利润82,395,653.17元人民币。鉴于本公司本年度实现的利润不足以完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未分配利润仍为负数,董事会建议1999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5、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撤消股票特别处理的申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股票从1998年6月11日开始实行了特别处理,特别处理实施期间不少于12个月。
经海口齐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1999年度实现净利润82,395,653.17元,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化纤业现已扭亏为盈,经营环境有所改善,化纤二期工程“租转贷”项目已得到中行正式批复,财务状况有明显好转,公司实行特别处理的因素已经消除。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本公司股票交易的特别处理。
6、审议通过了部分股权投资项目意向的议案:
为全面落实2000年本公司业务发展计划,本次董事会审议了本年度公司拟进行的部分股权投资意向,并提请本公司1999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给予董事会在本年度自筹资金做1亿元人民币投资的授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199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公司定于2000年4月20日召开199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及监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
海南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0年3月20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代表本人(或单位)出席海南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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