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现就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中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
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
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行
政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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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
说明签署页)
董事签名:
何时金: 徐文财:
胡天高: 任海亮:
吕 岩: 杨柳勇:
刘保钰: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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