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ST 康盛 公告编号:2021-018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满足日常经营管理需要,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
盛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江苏康盛管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康盛”)、合
肥康盛管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康盛”)、成都森卓管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成都森卓”)拟分别与关联法人中植汽车(淳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植淳安”)、中植汽车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汽车安徽”)和成都联腾动
力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联腾”)就租赁生产厂房、宿舍等事宜签订
相关协议。中植淳安、中植汽车安徽和成都联腾均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陈汉
康先生控制的企业,为上述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相关规定,以上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房屋租赁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租赁的议案》,关联董事王亚骏先生、刘惟
女士和冉耕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行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单位:万元
预计年租金
序号 出租方 承租方 租赁使用面积 租赁用途
总额
1 安徽康盛管业 中植汽车安徽 28,439.84 ㎡ 生产厂房和住宿 346.72
2 成都联腾 成都森卓 1,218 ㎡ 生产厂房及办公 21.92
3 中植汽车安徽 江苏康盛 64,152.20 ㎡ 生产厂房和住宿 396.91
4 中植汽车安徽 合肥康盛 16,848.29 ㎡ 生产厂房和住宿 100.01
5 公司 中植淳安 42,946.51 ㎡ 生产存储及办公 435.88
合计 - - 1,301.44
使用面积和租金费用等金额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中植汽车安徽有限公司
(1)公司住所:六安市集中示范园区
(2)法定代表人:方爱微
(3)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5,872 万元人民币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02093346317A
(6)经营范围:电动汽车、场(厂)内专用电动车、航空设备、汽车零部
件及配 件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中植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持股 66.7916%,唐盈(青岛)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33.2084%
(8)基本财务数据(非合并):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439655.71 万元,净资产-35,032.46 万元;2020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0 万元,净
利润-9,914.40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陈汉康为中植汽车安徽的实际控制人,江苏康盛、合肥康盛与中植汽
车安徽发生的房屋租赁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成都联腾动力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1)公司住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车城东五路 137
号
(2)法定代表人:周静
(3)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人民币 7,000 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25946975029
(6)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驱系统、新能源
汽车空调系统、永磁同步电机及控制器;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汽车配件、
制冷配件;汽车技术咨询服务;汽车维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中植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持股 99%,中植汽车安徽有限公
司持股 1%
(8)基本财务数据(非合并):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6,788.28 万元,净资产-11,795.26 万元;2020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0 万元,净利
润-10,524.11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陈汉康为成都联腾的实际控制人,成都联腾与成都森卓关于房屋租赁
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中植汽车(淳安)有限公司
(1)公司住所: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 268 号 11 幢
(2)法定代表人:丁田生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273418220454
(6)经营范围:设计、研发、制造及销售:电动汽车、电动汽车零部件(含
且不仅限于电池、电机、电控、电空调);服务:电动汽车的租赁及咨询服务;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
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中植汽车安徽有限公司持股 99%,中植新能源汽车有限公
司持股 1%
(8)基本财务数据(非合并):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36,735.72 万元,净资产 1,442.57 万元;2020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0 万元,净利
润-5,585.87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陈汉康为中植汽车淳安的实际控制人,公司与中植汽车淳安发生的房
屋租赁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就上述房屋租赁等事项签署相关具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上述关联交易定
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
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含子公司)与陈汉康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各
类关联交易余额为 47,638.76 万元,其中:关联方资金拆借余款为 48,511.88 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房屋租赁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独立董事认为,上述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
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审议本事项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
了回避,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七、备查文件
1、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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