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9
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及董监高将增持本公司股票的公告》,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4 日收到相关增持人通知,鉴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
定发展的信心,同时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相关增持人通过成立“南
华期货信源 11 号资产管理计划”,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具体如下:
1、增持方式
公司控股股东吕强先生及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吕丽珍女士以自筹资金
认购“南华期货信源 11 号资产管理计划”,通过该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股份。
2、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吕强先生、吕丽珍女士通过“南华期货信源 11 号资产管理计划”合计买入
公司股票 160 万股,成交均价为 13.779 元,总金额 22,047,044.13 元,占公司
总股本的 0.88%。
二、其他事项
1、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的股票进行管理,并督促上述增持人严格按照有关规
定买卖公司股票。
2、上述增持人本次增持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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