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
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泉股份”、“公司”、“上市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对龙泉股份增加 2020 年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2020 年 5 月 1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预计了 2020 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及金额;根
据实际业务需要,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7 月 10 日、2020 年 7 月 28 日召开了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
相关公告。
2、现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
司)拟增加与关联方湖北大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
3、2020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付波先生、刘强先生
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
1
见。
(二)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预计金额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2020 年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1-10 月已
内容 定价原则 调整前 调整后
发生关联
交易金额
湖北大华建设工程
销售商品等 0 260 0
有限公司 以市场价
向关联人销售
建华建材销售(广 格为基
商品 销售商品等 0 440 208.95
东)有限公司 础,遵循
小计 - 公平合理 0 700 208.95
湖北大华建设工程 接受防腐、安 的定价原
0 580 0
有限公司 装等劳务 则,由双
接受关联人提
营口新景程物流有 接受运输等 方协商确
供的劳务 0 680 606.89
限公司 劳务 定。
小计 - 0 1,260 606.89
总计 0 1,960 815.84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人(一)
名称:湖北大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明泽丽湾 22 号
法定代表人:李志鑫
注册资本:12,000 万元
经营范围:市政工程总承包;房屋建筑安装工程总承包;装饰工程、园林绿
化工程、机场跑道及各种排水管道工程;路基、路面工程的施工;养护花卉、首
术种植(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水利水电
工程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地基基础工
程专业承包;混凝土制品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
经营)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湖北大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资产 15,299.83 万元,
净资产 12,077.35 万元;2020 年 1-9 月,主营业务收入 3,620.16 万元,净利润-80.51
2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湖北大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培锋及其父亲许景新控制
的企业,因此公司与其构成关联关系。
2、关联人(二)
名称:建华建材销售(广东)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白云区云城南三路 393 号 906 房
法定代表人:邱欣尚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经营范围:建材、装饰材料批发;钢材批发;混凝土销售;混凝土预制件销
售;玻璃钢制品批发;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
的除外)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建华建材销售(广东)有限公司总资产 107,409.36
万元,净资产 792.89 万元;2020 年 1-9 月,主营业务收入 145,251.81 万元,净
利润-290.88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建华建材销售(广东)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培锋及其父亲许景新控
制的企业,因此公司与其构成关联关系。
3、关联人(三)
名称:营口新景程物流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营口盖州市西海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王鹏飞
注册资本:100 万元
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大型物件运输、物流仓储(危险化学品除外)、
货运代理、货物装卸搬运、普通货物销售(含汽车配件、轮胎,不含危险化学品)、
有形动产租赁;机动车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营口新景程物流有限公司总资产 2,096.17 万元,净
资产 99.01 万元;2020 年 1-9 月,主营业务收入 8,968.23 万元,净利润 303.68
3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营口新景程物流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培锋直系亲属控制的企业,因
此公司与其构成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方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履约能力障碍风险较小。经查询,
上述关联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上述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公司与关联方的关
联交易协议,在该事项发生时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有利
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开展。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
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
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此项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公司独立董事为此
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公司增加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以市
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
确认,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
次增加预计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经营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
4
性产生影响。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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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吴仁军 李 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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