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0-029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7〕116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53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94元,股款
以人民币缴足。截至2017年7月24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446,818,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
41,051,685.6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05,766,514.40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验字[2017]4811000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7,498.03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20,00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250.2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3,078.63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
息171.59万元)。
2、2020年半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0年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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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94.32万元。截至2020年0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
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7,592.35万元。
综上,截至2020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7, 592.35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
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663.76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
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15
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东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分别在工商银行深圳深东支行、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上步支行、浙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
部、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分别为:4000021029200498670、608566622、
337010100101034872、5840000010120100378242、8110301013800234534)。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
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7月19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
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互联网综合物流服务项目”及“跨境电商供应链管理项目”
实施的主体由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
有限公司。本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公司及保荐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20日、2018年11月14日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也
相应地变更,同时终止原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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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1日,本公司对原募投项目“互联网综合物流服务项目”变更为“兴亚股权投资项
目”和“龙岗智慧仓库建设项目”,涉及的募投项目及实施主体也相应变更。本公司子公司深圳
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原开立的账号为8110301013000363927的募集资金专户截止至2019年10
月31日的余额,全部转至本公司新开设的账号为8110301012200479423的募集资金专户中。本公
司已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原三方监管协议同时解除。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37010100101034872 56,902.57
浙商银行深圳分行 5840000010120100463708 17,795,917.27
浙商银行深圳分行 5840000010120100378242 29,040.18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8110301013000363927 10,848.28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8110301012200479423 5,495,593.2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6085666222 5,072,379.20
工商银行深圳深东支行 4000021029200498670 8,176,891.61
合 计 36,637,572.32
上述存款余额包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79.45万元(其中2019年度利息收入7.85万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互联网综合物流服务项目原计划以募集资金投入12,731.04万元,拟在上海、重庆、成都、
广州、深圳、北京、西安、沈阳、武汉、郑州、杭州、南京、兰州、合肥、福州、厦门、南
昌、长沙、济南、青岛、太原、无锡、苏州、石家庄、哈尔滨、长春、乌鲁木齐、呼和浩特、
南宁、昆明、贵阳等全国31个核心物流网络节点城市设立精品物流服务网点。通过本项目的
实施,将完善公司在全国的物流服务布局,形成覆盖全国的供应链及物流服务网络,保障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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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业务快速稳定增长和发展目标的实现。由于当前本公司国内市场业务发展态势已经与规划
之初有了较大差异,原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和投入金额等都已经不再符合目前国内业
务发展的现状和实际需求,截至目前,该项目募集资金已投入387.27万元。本公司拟对该项目
实施计划进行变更,原计划投入该项目的12,343.77万元募集资金余额及其利息(利息金额以银
行结算为准)将全部转为投入兴亚股权投资项目及龙岗智慧仓库建设项目。
本公司于2019年8月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上述部分募投项目变更。2019年8月20
日,本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上述募集资金变更
事项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
露。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半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情况。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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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0,576.65 94.3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592.3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2,343.7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0.42%
是否已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项目可行性是
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 本年度投入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 总额 计投入金额 资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 实现的 否发生重大变
目(含部 诺投资总额 金额 预计效益
(1) (2) (3)=(2)/(1) 期 效益 化
分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跨境电商供应链
否 8,112.87 8,112.87 547.33 6.75% 2021/12/31 — — 否
管理项目 0.13
互联网综合物流
是 12,731.04 387.27 387.27 100.00% — — — 是
服务项目 -
信息化建设项目 否 3,717.44 3,717.44 1,658.94 44.63% 2020/12/31 — — 否
94.13
医疗器械供应链
否 3,986.44 3,986.44 275.76 6.92% 2021/12/31 — — 否
管理项目 0.04
兴亚股权投资项
否 3,850.00 70.00% — — — 否
目 - - 2,695.00
龙岗智慧仓库建
否 8,493.77 2020/12/31 — — 否
设项目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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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否 12,028.86 12,028.86 99.99% — — — 否
0.02 12,028.05
承诺投资项目小
40,576.65 40,576.65 —
计 94.32 17,592.35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
计
合计 — 40,576.65 40,576.65 — — — —
94.32 17,592.3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无
互联网综合物流服务项目原计划以募集资金投入 12,731.04 万元,公司拟在上海、重庆、成都、广
州、深圳、北京、西安、沈阳、武汉、郑州、杭州、南京、兰州、合肥、福州、厦门、南昌、长沙、
济南、青岛、太原、无锡、苏州、石家庄、哈尔滨、长春、乌鲁木齐、呼和浩特、南宁、昆明、贵
阳等全国 31 个核心物流网络节点城市设立精品物流服务网点。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完善公司在
全国的物流服务布局,形成覆盖全国的供应链及物流服务网络,保障公司业务快速稳定增长和发展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目标的实现。由于当前公司国内市场业务发展态势已经与规划之初有了较大差异,原项目的实施地
点、实施方式和投入金额等都已经不再符合目前国内业务发展的现状和实际需求,截至目前,该项
目募集资金已投入 387.27 万元。公司对该项目实施计划进行变更,原计划投入该项目的 12,343.77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及其利息(利息金额以银行结算为准)全部转为投入兴亚股权投资项目及龙岗智
慧仓库建设项目。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项目部分资金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止 2017 年 7 月 31 日先
期投入金额为 13,228,314.39 元,以上投入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8 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2 日出具的《关于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7]48110016 号)鉴证,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已完成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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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换。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期限为不超过 12 个月,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累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000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 3: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比如固定收益类的国债、银行理财产品以及其他投资产品等,在上表的“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中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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