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山东日
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科化学”、“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
构,根据《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日科化学非公开发行
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日科
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04 号)核准,
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赵东日先生发行 20,812,614 股新股。
本次发行的股份已于 2017 年 7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股份的股权登记及股份限售手续,并于 2017
年 7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
通股,限售期为 36 个月(自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算)。
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截至本
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425,812,614 股,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20,812,6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877%。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售股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赵东日先生承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过
程中认购的日科化学的股票自日科化学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
予转让。
2、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
各项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7月27日(星期一)。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总数为20,812,6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877%。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1名,为自然人股东。
(四)股份解除限售情况明细表如下:
单位:股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
量
赵东日 20,812,614 20,812,614 0
股东赵东日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赵东日先生所持股份在解除限售后减持股
份时将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在解除限售后为高管锁定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赵东日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85,162,523股,本年度
可转让额度为21,290,631股。本次限售股份解除前后,赵东日先生所持股份情况
如下:
单位:股
股份类型 无限售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首发后限售股 持股总数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21,290,631 43,059,278 20,812,614 85,162,523
前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21,290,631 63,871,892 0 85,162,523
后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本次增减
前 后
股份类型 变动
持股总数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 持股比例
(股)
(股) (%) (股) (%)
一、有限售条件 63,871,892 15.00 0 63,871,892 15.00
股份
高管锁定股 43,059,278 10.11 20,812,614 63,871,892 15.00
首发后限售股 20,812,614 4.89 -20,812,614 0 0
二、无限售条件
361,940,722 85.00 0 361,940,722 85.00
股份
股份总数 425,812,614 100.00 -- 425,812,614 100.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
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严格遵
守了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相关股东需遵守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长城证券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
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
庄晶亮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
冒欣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7 月 21 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