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修正)、《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章节 章程原条款 修改为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份: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
份:
其他公司合并;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
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第二十 其他公司合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
三条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
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
职工;
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
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
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
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司债券;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
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
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
四条 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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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
他合法方式。 他合法方式。
公 司因 本章 程第 二十 三 条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
式进行。
公 司因 本章 程第 二十 三 条
第(一)项、第(二)项的原因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
(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 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 三条第(三)项、第(五)项、
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 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 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
(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 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
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
第二十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议决议。
五条
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 司依 照本 章程 第二 十 三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 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
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 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
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 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
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 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
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 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
的股份应当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销;属于第(三)项、第(五)
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
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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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
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
者注销。
公 司 召开股 东 大会的 地 点
为:公司住所地。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
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可以采用
网络或证券监督机构认可的其他
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
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
大会的,视为出席。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网络
形式投票的,应当为股东提供安 公 司 召 开股 东 大 会的 地 点
全、经济、便捷的股东大会网络 为:公司住所地。
投票系统,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 股 东大 会会 议应 当设 置 会
第四十 票系统身份验证的投资者,可以 场,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
四条 确认其合法有效的股东身份,具 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应当为股东
有合法有效的表决权。公司召开 参加会议提供便利。股东大会应
股东大会采用证券监管机构认可 当给予每个提案合理的讨论时
的其他方式投票的,按照相关业 间。
务规则确认股东身份。
股东大会审议下列事项之一
的,应当安排通过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等方式
为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
便利:
(一)公司向社会公众增发
新股(含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或
其他股份性质的权证)、发行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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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换公司债券、向原有股东配售
股份(但具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
在会议召开前承诺全额现金认购
的除外);
(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购买的资产总价较所购买资产经
审计的账面净值溢价达到或超过
20%的;
(三)公司在一年内购买、
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30%的;
(四)股东以其持有的公司
股权偿还其所欠公司的债务;
(五)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
附属企业到境外上市;
(六)对中小投资者权益有
重大影响的相关事项。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
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
第一百
和投资方案; 和投资方案;
零七条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
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
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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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 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
券及上市方案; 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
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 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
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以 及 因 本 章 程 第 二 十 三 条 第
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 (一)项、第(二)项规定原因
售资产、委托理财、对外担保、 收购公司股份方案;
关联交易等事项; (八)决定因本章程第二十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 三条第(三)项、第(五)项、
构的设置; 第(六)项规定原因收购公司股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 份事项;
经理、董事会秘书,并决定其报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 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
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 售资产、委托理财、对外担保、
经理、总工程师、生产总监、市 关联交易等事项;
场总监、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
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 构的设置;
事项;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并决定其
理制度; 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 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
方案; 总经理、总工程师、生产总监、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 市场总监、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
事项; 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 惩事项;
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 (十二)制订公司的基本管
务所; 理制度;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 (十三)制订本章程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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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方案;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
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本 事项;
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
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
务所;
(十六)听取公司总经理的
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本
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
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
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
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
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
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
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
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
第一百 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
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
二十三 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
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
条 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
行使董事的权利。独立董事不得
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
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投票。董事
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
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
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
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
权。
上的投票权。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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