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瀚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继续承担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就富瀚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富瀚
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160 号文)核准,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11.15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55.64
元,募集资金总额 61,824.39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 5,123.64 万元,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56,700.74 万元。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2
月 14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
报字[2017]第 ZA10175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项目及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如下:
募集资金项目总额 募集资金项目承诺投资 已累计使用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金额(万元) (万元)
新一代模拟高清摄像机ISP
1 8,079.00 8,079.00 8,134.83
芯片项目
全高清网络摄像机SoC芯片
2 12,197.00 12,197.00 12,357.84
项目
3 面向消费应用的云智能网络 12,405.00 12,405.00 12,328.05
募集资金项目总额 募集资金项目承诺投资 已累计使用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金额(万元) (万元)
摄像机SoC芯片项目
基 于 H.265/HEVC 视频 压 缩
4 标准的超高清视频编码SoC 15,395.00 15,395.00 15,272.51
芯片项目
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
5 8,624.74 8,624.74 8,851.43
资金
合计 56,700.74 56,700.74 56,944.66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面向消费应用的云智能网络摄像机 SoC 芯片项
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2,405.00 万元,实
际建设投入 12,328.05 万元,占项目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的 99.38%,节余募集
资金 935.16 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
余额为准),占该项目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的 7.54%。
本项目结项完成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除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781250216 账
户外,其余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完毕。
三、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原因
1、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
用募集资金,并结合实际市场情况,在确保募投项目总体目标和质量的前提下,
严格管理,合理配置资源,降低项目建设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2、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闲置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安排
鉴于公司“面向消费应用的云智能网络摄像机 SoC 芯片项目”已达到预计
可使用状态,为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将上
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935.16 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最终金额以资
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募
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
五、相关审批和审核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2 月 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对“面向消费应用的云智能网络摄像机 SoC 芯片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2 月 5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监事会认为:“面向消费应用的云智能网络摄像机 SoC 芯片项目”已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本次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面向消费应用的云智能网络摄像机 SoC 芯片项
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本次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
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此一致表示同意。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面向消费应用的云智能网络摄像机 SoC 芯片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
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
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薛峰 邹晓东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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