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8 月 28 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
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
独立董事: 李朝鲜 吴积民 郝敬华 尹锦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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