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大股东股权被冻结的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大股东股权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日前收到: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与广西北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互保引起其持有本公司的86,424,450股被债权人冻结及轮候冻结,冻结期限至2008年8月3日。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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