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独立意见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0 年 6 月 18 日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拟审议《关于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本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
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执业资格,具有充足的人力和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
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因此,我们一致事前认可续聘中审众环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李非、张晓峰、胡志勇
二 O 二 O 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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