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交大昂立 公告编号:临 2022-009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下午以腾讯会议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会前通过电
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为 6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6 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 年
年度报告》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的审核,提出如下书面审
议意见: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
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
反映出公司 2021 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同意大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根据公司聘请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2021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3,043,703.77 元,本年未计提盈余公积,母公司
实际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215,093,148.61 元。公司基于疫情影响以及后续稳定发展的
考虑,拟定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临:
2022-010)。
监事会认为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等的有关规定,是基于对 2021 年公司实际
做出的客观判断,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董事会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与 2022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
司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临:2022-011)。
监事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价格是基于市场公允价格确定的,日常关联的操作
过程是在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经营层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授
权经营层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的公告》(临:2022-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 年
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提出如下书面审议意见:
公司《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
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2 年
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2 年第一季度报
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同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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