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
[2001]102 号)《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文件规定,我们作为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
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
公司增资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有利于公司募投
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本次增资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规定及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专用账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严格遵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
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h 纠年〉月 (玄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