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1—040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根据广东德赛集团有限公司、惠州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惠州市人民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惠州市德恒实业有限公司共同签署的《广东德赛集团有限公司分
立重组之第二阶段股权置换协议》的约定,广东德赛集团有限公司自本次股权置换相关
的股权过户手续全部完成之日(2021年2月3日)起18个月内,自愿放弃其在公司股东大
会享有的10%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即放弃所持20,719,774股股票的表决权。截至本次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上述股票尚处于弃权期。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周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2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23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德赛科技大厦26楼2601
会议室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其先生
6、出席或列席情况: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
了本次股东大会。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 22 人,代表股份 94,608,262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 207,197,738 股的 45.66%。剔除股东广东德赛集团有限公司放弃的表决股份
20,719,774 股后的有效表决股份 73,888,4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62%。
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10 人,代表股份 93,055,739 股,剔除股东广东德
赛集团有限公司放弃的表决股份 20,719,774 股后的有效表决股份 72,335,965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79%。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12 人,代表股份数
为 1,552,5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代理人)共 20 人,代表股份 1,781,22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项目
股份 比例 股份 比例 股份 比例 结果
表决情况 73,888,488 100%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1,781,223 100%
2、《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方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项目
股份 比例 股份 比例 股份 比例 结果
表决情况 73,888,488 100%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1,781,223 100%
3、《关于续聘2021年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项目
股份 比例 股份 比例 股份 比例 结果
表决情况 73,611,247 99.62% 100,886 0.14% 176,355 0.24%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1,503,982 84.44% 100,886 5.66% 176,355 9.90%
4、《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项目
股份 比例 股份 比例 股份 比例 结果
表决情况 73,888,488 100%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1,781,223 100%
5、《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项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2
股份 比例 股份 比例 股份 比例 结果
表决情况 73,888,488 100%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1,781,223 100%
6、《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项目
股份 比例 股份 比例 股份 比例 结果
表决情况 73,888,488 100%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1,781,223 100%
7、《关于2021年度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项目
股份 比例 股份 比例 股份 比例 结果
表决情况 72,796,514 98.52% 1,091,974 1.48%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689,249 38.70% 1,091,974 61.30%
8、《关于2021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项目
股份 比例 股份 比例 股份 比例 结果
表决情况 73,888,488 100%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1,781,223 100%
9、《关于2021年度为全资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项目
股份 比例 股份 比例 股份 比例 结果
表决情况 73,833,888 99.93% 54,600 0.07%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1,726,623 96.93% 54,600 3.07%
该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项目
股份 比例 股份 比例 股份 比例 结果
表决情况 73,888,488 100%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1,781,223 100%
11、《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项目
股份 比例 股份 比例 股份 比例 结果
表决情况 73,886,488 100% 2,000 0.00%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1,779,223 99.89% 2,000 0.11%
12、《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暨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刘其先生、何文彬先生、姜捷先
生、李兵兵先生、吴礼崇先生、杨志超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情况
如下:
3
议案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比例
编码 当选
12.01 选举刘其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3,793,000 99.87% 是
12.02 选举何文彬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3,793,000 99.87% 是
12.03 选举姜捷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3,793,000 99.87% 是
12.04 选举李兵兵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3,792,999 99.87% 是
12.05 选举吴礼崇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3,792,999 99.87% 是
12.06 选举杨志超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3,792,999 99.87% 是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
议案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比例
编码 当选
12.01 选举刘其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85,735 94.64% 是
12.02 选举何文彬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85,735 94.64% 是
12.03 选举姜捷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85,735 94.64% 是
12.04 选举李兵兵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85,734 94.64% 是
12.05 选举吴礼崇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85,734 94.64% 是
12.06 选举杨志超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85,734 94.64% 是
13、《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暨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吴黎明先生、宋文吉先生、李晗
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比例
编码 当选
13.01 选举吴黎明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3,814,697 99.90% 是
13.02 选举宋文吉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3,816,697 99.90% 是
13.03 选举李晗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3,814,696 99.90% 是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
议案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比例
编码 当选
13.01 选举吴黎明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707,432 95.86% 是
13.02 选举宋文吉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709,432 95.97% 是
13.03 选举李晗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707,431 95.86% 是
以上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14、《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暨选举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夏志武先生、罗仕宏先生为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比例
编码 当选
14.01 选举夏志武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73,762,096 99.83% 是
14.02 选举罗仕宏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73,816,695 99.90% 是
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
议案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比例
编码 当选
14.01 选举夏志武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1,654,831 92.90% 是
14.02 选举罗仕宏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1,709,430 95.97% 是
夏志武先生、罗仕宏先生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李苏成先生(简
历附后)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四、听取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鸿园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志伟、叶玉婷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
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
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印章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4 日
附件:职工监事李苏成先生简历
李苏成,男,汉族,大专,2001 年 9 月至 2007 年 10 月任惠州市德赛集团有限公司物业
经营管理部高级主任;2007 年 10 月至 2015 年 10 月任惠州市德赛集团有限公司物业经
营管理部总经理助理;2015 年 10 月至 2021 年 3 月, 任广东德赛集团有限公司物业经营
管理部总经理助理;2021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公共事务部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苏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亦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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