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0-022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8 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现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公告如
下:
发行方案 调整前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
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
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
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
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
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
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
发行价格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的 90%(即发行
量)的 80%(即发行底价)。在定价基准
底 价 ) 。 在 定 价 基准 日 至 发 行 日 期
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
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
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
非 公 开 发 行 的 发 行底 价 将 作 相 应 调
调整。
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10 名特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特定
定投资者,包括盛虹苏州,以及证券投资者,包括盛虹苏州,以及证券投资基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
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
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购买人民
规规定可以购买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其他机构投资
股票的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者、自然人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
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
发行对象
自有资金认购。 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
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缪汉根、朱红认购。
梅夫妇所控制的盛虹(苏州)集团有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缪汉根、朱红梅夫
限公司拟以现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妇所控制的盛虹(苏州)集团有限公司拟
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 以现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认购金额不超
且不低于 100,000 万元,认购数量为 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且不低于 100,000
认购金额除以实际发行价格,对认购万元,认购数量为认购金额除以实际发行
股份数量 不足 1 股的尾 数作舍 去处 价格,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 1 股的尾数作
理。 舍去处理。
盛虹苏州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盛虹苏州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
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询价结果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
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本次发行未能
本次发行未能通过询价方式产生发行通过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盛虹苏州
价 格 , 则 盛 虹 苏 州承 诺 以 发 行 底 价承诺以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作为认购
交易均价的 90%)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 价格参与本次认购。
次认购。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盛虹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盛虹苏州认
州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
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
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
锁定期安 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
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排 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锁定期结
转让。锁定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
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会 及 深 圳 证 券 交 易所 的 有 关 规 定 执
的有关规定执行。
行。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其余内容均未作调整。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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