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7,738万
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27,738万股;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11月27日。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124号”文核准,采用网下向询价对
象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50万股,发行价格为46元/股,
并于2009年11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前股本为10,000万股,发行上市后总股本为13,350万股。
2010年04月16日,公司实施了2009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向全体股
东每10股转增8股,派现金红利1元人民币(含税)。本次转增股后,
公司总股本为24,030万股。
2012年05月16日, 公司实施了2011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向全体股
东每10股转增10股,派现金红利1元人民币(含税)。本次转增股后,
公司总股本为48,060万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柏兴先生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相应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
在任本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上述所持有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离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份。
2、通过持有公司股东常熟市中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而间接持
有公司股权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间接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承诺向本公司申报所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
本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
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股东王伟峰先生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
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相应股份。
上述各项承诺均得到了严格履行。
三、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股东均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
司资金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11月27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7,738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7.7154%。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人数为3人。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单位:股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序号 股东名称 备注
总数 数量
实际控制
1 王柏兴 260,280,000 260,280,000
人、董事长
2 王伟峰 7,200,000 7,200,000 副总经理
常熟市中聚
王柏兴控股
3 投资管理有 9,900,000 9,900,000
的法人股东
限公司
合计 277,380,000 277,380,000
备注:
1、王柏兴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
255,0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07%。
2、王伟峰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
7,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
3、常熟市中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中,处于质押状态
的股份数为9,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
4、王柏兴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故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
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
2011年12月07日至2011年12月31日,王柏兴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379870股(经过公司实施了2011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后,数量变更为759740股),2012年1月1日至2012
年5月15日,王柏兴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公
司股份646000股(经过公司实施了2011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后,数量变
更为1292000股),其中484500股(经过公司实施了2011年度权益分
配方案后,数量变更为969000股)自动锁定。
5、王伟峰先生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故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
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
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
6、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柏兴先生持有常熟市中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5%
的股权从而间接持有公司495万股(经过公司实施了2011年度权益分
配方案后,数量变更为990万股),根据其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相应股份。(详情
请见公司公告2010-055)
7、公司董事会承诺将监督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法人或个人对其
间接持有的股份出售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
履行承诺情况。
四、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后,股本结构变动
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增加 减少
一、有限售
条件的流通 278,349,000 277,380,000 969,000
股
首发前个人
267,480,000 267,480,000
类限股
首发前机构
9,900,000 9,900,000
类限售股
高管锁定股 969,000 0 969,000
二、无限售 202,251,000 277,380,000 479,631,000
条件流通股
三、股份总
480,600,000 480,600,000
数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特此公告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1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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