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22-033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事宜
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厦门日上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有总股本 808,058,029 股,截至本次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持有本公司股份 4,200,000 股,故公司此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803,858,029 股。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5 月 13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3 日
上午 9:15 至 2022 年 5 月 13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地点: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北路 30 号公司 3 号会议室
6、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子文先生
8、股权登记日:2022 年 5 月 9 日(星期一)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5 人,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 408,729,6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50.846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8 人,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 408,188,9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50.778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540,7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0.067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7 人,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 540,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0.06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0 人,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表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540,7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0.067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也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受
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为配合关于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北京市中伦律师事
务所律师以视频方式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
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扣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
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持股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总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408,627,2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9%;
反对 10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1%;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38,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81.0616%;反对
102,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8.9384%;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关于 2021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408,627,2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9%;
反对 10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1%;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38,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81.0616%;反对
102,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8.9384%;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408,627,2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9%;
反对 10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1%;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38,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81.0616%;反对
102,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8.9384%;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关于 2021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408,627,2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9%;
反对 10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1%;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38,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81.0616%;反对
102,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8.9384%;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关于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408,639,1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9%;
反对 9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1%;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50,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83.2624%;反对
90,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6.7376%;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关于 2021 年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408,627,2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9%;
反对 10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1%;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38,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81.0616%;反对
102,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8.9384%;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关于 2021 年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408,627,2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9%;
反对 10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1%;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38,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81.0616%;反对
102,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8.9384%;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408,627,2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9%;
反对 10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1%;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38,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81.0616%;反对
102,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8.9384%;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408,639,1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9%;
反对 9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1%;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50,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83.2624%;反对
90,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6.7376%;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特别决议)
总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408,627,2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9%;
反对 10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1%;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该项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38,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81.0616%;反对
102,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8.9384%;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如下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
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
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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