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董事会决议日前股票价格波动
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
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规定,“剔
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上市公司股价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超过 20%的,上市公司在向中国证监会提起行政许可
申请时,应充分举证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直系亲属等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普医疗”、“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分拆子公司上市事项。该次董事会决议日前
20 个交易日累计涨跌幅计算的区间段为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0 年 7 月 28 日
期间,涨跌幅计算基准日为董事会决议日前第 21 个交易日(2020 年 6 月 30 日),
该区间段内公司股票、创业板综指(399102.SZ)、医疗器械Ⅱ(申万)指数
(801153.SI)的累计涨跌幅情况如下:
项目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7 月 28 日 涨跌幅
乐普医疗(元/股) 36.52 41.90 14.73%
创业板综指 2,692.20 2,927.27 8.73%
医疗器械Ⅱ(申万)指数 10,652.63 11,447.34 7.46%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涨跌幅 6.00%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涨跌幅 7.27%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的相关规
定,剔除大盘因素及同行业板块影响,即剔除创业板综指(399102.SZ)、医疗
器械Ⅱ(申万)指数(801153.SI)的波动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在董事会决议
日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分别为 6.00%和 7.27%,均未达到 20%。
综上,乐普医疗股价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
为的通知》第五条之规定的累计涨跌幅相关标准。
特此说明。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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