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合同类型:单价承包的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总工期为36个月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由于本项目施工工期36个月,该合同履约对本公司2009年全年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合同决议情况
按照《公司章程》,本项目合同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评审和决策。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标的情况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日与西安市辋川河引水李家河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处签订了《西安市辋川河引水李家河水库大坝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合同总价为422,573,889.00元。
李家河水库拦河坝为碾压混凝土抛物线双曲拱坝,坝顶高程884.00m,整个坝体分8个坝段。本合同主要施工项目有:大坝及左右岸上坝道路,泄洪底孔及泄洪表孔(含闸房),枢纽配电房、导流洞封堵、封堵塔的闸门制作和安装等。
2、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该项目业主为西安市辋川河引水李家河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处,该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主要合同条款
该项目合同为单价承包的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422,573,889.00元,总工期为36个月。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该合同履行对本公司本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几年公司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具体数额目前还无法预测,今后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2、该合同履行对本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由于该工程地域交通比较通达,工程建设期间环保、文明施工、安全、质量等方面受监督和关注的程度较高;碾压混凝土仓位面积大、温度控制严格,可能存在一定的施工质量控制目标风险。
六、备查文件
《施工合同协议书》。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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