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为加强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拟对
《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此外,根据公司需要,拟删除《公司章程》中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人数的表述。
现将具体修改内容公告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七十八条: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
享有一票表决权。 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
的股份总数。 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
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
第八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
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
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
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
公司 首届董事会 成员由各发 起人提 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名,以后各届董事会成员可由上一届董事
第八十二条:
会提名;公司首届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出任
的监事由发起人提名,以后各届监事会成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
员可由上一届监事会提名。 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审议董事、监事选举的提案,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
应当对每一个董事、监事候选人逐个进行 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表决。 公 司首 届董事 会成 员由各 发起 人提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 名,以后各届董事会成员可由上一届董事
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 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
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股东提名;公司首届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出
任的监事由发起人提名,以后各届监事会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
成员可由上一届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
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
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
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
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股东大会审议董事、监事选举的提案,
应当对每一个董事、监事候选人逐个进行
第一百四十四条:
表决。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
其中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两名。监事会
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
设主席 1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
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
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
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
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
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
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
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 第一百四十四条:
于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
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 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
民主选举产生。 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
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
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
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
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
于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
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
民主选举产生。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改后的《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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