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19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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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 主持人报告股东现场到会情况,宣布会议开始;
二、 董事会秘书宣读会议须知;
三、 董事会秘书介绍会议基本情况;
四、 董事会秘书介绍审议的议案情况;
五、 董事会秘书宣读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 股东代表发言、提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问题;
七、 推举参加计票和监票的股东代表;
八、 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
九、 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十、 网络投票结束后,宣读大会表决结果;
十一、 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 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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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特制订股东大会
须知,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 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 出席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但需按会议议程
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每位股东每次发言请勿超过三分钟,发言主题应当与本次大会表决事
项相关。
三、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权益。
四、 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股东以其所持有
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当在
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 并以打“√”表示。
未填、错填、涂改、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视为无效。
五、 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任何人不得扰乱大会的正
常秩序和会议程序;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震动状态。
六、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不发
放礼品(包括有价证券),所有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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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二、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钮法清先生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 年 4 月 18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滨湖区马山南堤路 66 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9 年 4 月 18 日至 2019 年 4 月 1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
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与会人员:
1、 截至 2019 年 4 月 11 日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
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等中介机构人员;
4、 其他人员。
七、 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4、 关于 2018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5、 关于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 关于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 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特别决议议案:7;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8、9;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涉及优先股股东
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会议还将听取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议案 3、4、7、8、9 以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在指
定 披 露 媒 体 《 上 海 证 券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官 方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八、 公司聘请江苏太湖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议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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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附件。
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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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第一部分 董事会运作基本情况
一、 公司治理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风
险防范能力,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截
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
管理层均依法运作,勤勉尽责,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
(一) 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规
范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平等权利,充分行使自己
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 次年度股东大会,1 次临时股东大
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召开。
(二) 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设董事 5 名,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董事会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各董事均符合任职资格,任免按《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各位董事能够依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开展工作,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同时积极参加有关培训,熟悉有关
法律法规。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均由董事长召集、召开,全体董事出席公司
董事会,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董事会会议主要以现场方式召开。董事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三) 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 3 名,其中职工监事 1 名,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的人数
和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位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
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状况、重大事项以及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等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8
次监事会,会议均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召开,所有监事均亲自出席历次会议,公司监事会会
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 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由钮法清、钮玉霞、秦愷、冯凯燕、夏立军 5 人组成,其中冯凯
燕、夏立军为独立董事。钮法清为董事长。
因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届满,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提名钮法清、钮玉霞、秦愷、张莉、辛小标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
年。其中张莉、辛小标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于 2018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健全战略规划的决策程序,强化公司
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提高决策水平,确保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进一步规范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审
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四个委员会。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钮玉霞、夏立军和冯凯燕组成;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
钮法清、冯凯燕和夏立军组成;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秦愷、冯凯燕和夏立军组
成;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钮法清、钮玉霞、冯凯燕组成。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钮玉霞、张莉和辛小标组成;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钮
法清、张莉和辛小标组成;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秦愷、张莉和辛小标组成;第
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钮法清、钮玉霞、辛小标组成。
三、 董事会工作回顾
(一)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
履行职责,全年共召开董事会 8 次,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利润分配、聘任
审计机构、日常关联交易、董监高薪酬、财务预算与决算报告、募集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进
行了审议;召集并组织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
(二)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共
召开 5 次会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能的进一步发挥,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
性指导意见。
(三)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
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进行内控管理,进一步完善公司管理制度,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促进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
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
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报务,审计期间勤勉尽
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顺利
完成。
(四) 公司加强关联交易的管理,并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其定价原则与独立第三方一致,遵循了公
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
金的使用履行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第二部分 报告期公司经营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回顾
2018 年通过公司结构的治理,公司业务流程不断优化,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取得了明
显的提升。
2018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1,514.29 万元,比上年增长了 12.83%;实现营业利润
3,918.50 万元,比上年增长了 41.87%;实现净利润 3,418.28 万元,比上年增长了 33.8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262.39 万元,比上年增长了 32.89%。其中,母公司实现营
业收入 29,759.46 万元,比上年增长了 1.88 %;实现营业利润 2,587.79 万元,比上年增长
了 46.58%;实现净利润 2,295.15 万元,比上年增长了 33.54%。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 66,382.96 万元,比上年增长了 10.51%;负债 17,512.80 万
元,比上年增长了 29.16%;净资产 48,870.16 万元,比上年增长了 5.07%。
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86.69 万元,比上年增长了 131.80%;投
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121.49 万元,比上年下降了 425.1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2,974.79 万元,比上年增长了 9.00%。
二、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报告期,年产 10 万台套冷却模块单元项目的新厂区建设完成竣工验收,设备安装调
试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第三部分 公司发展展望
一、新年度的经营目标
公司 2019 年的经营目标:预计营业收入 52,652.00 万元,营业利润 4,144.00 万元,
净利润 3,675.00 万元。公司将通过加强团队建设、发挥已有项目的示范效应、建立强大
客户端、加大品牌宣传力度等措施,扩大市场份额,培育长期客户,为未来业务发展奠定
坚实基础。
公司在充分利用好自有资金和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的同时,将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充
分利用资本市场获得长期稳定低成本资金支持。公司将继续优化财务结构,加强工程结算
管理及应收账款管理,切实提高供应链管理水平,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风险,
确保资金总体匹配业务发展。
随着公司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子分公司将不断增加,管理难度和
风险加大。公司将在制度建设和创新、内部控制方面加大投入,建立完善有效的内部管理
机制,力争与公司发展速度、规模相匹配,进一步降低内控风险,保持公司持续安全快速
发展。
二、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的发展战略是:公司将利用上市后的发展机遇,在发展好换热器业务的同时,
积极通过投资、并购等手段,整合行业资源,优化产业链布局。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8 日
议案 2: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附件。
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18 日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长远发展负责的精神,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认真履行监事权,对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的经济活动都
积极的参与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学习监事履职相关法津、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
参加各种形式组织的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履职能力。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加强对公司财务的检查监督
2018 年,公司监事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加强对公司财务的检查监督。通过审阅公
司财务报表、加强与管理层沟通交流等多种方式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确保公司定期报告财务
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
(二)依法合规行使监事会权利,加强对公司经营决策的监督
2018 年,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全部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全面了解公司总
体运行情况,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及表决程序进行监督。
2018 年 3 月 29 日,公司监事会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补选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018 年 4 月 25 日,公司监事会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 2017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 2018 年第一季度报
告的议案》。
2018 年 6 月 11 日,公司监事会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关于募投项
目延期的议案》。
2018 年 6 月 27 日,公司监事会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
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018 年 7 月 26 日,公司监事会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
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2018 年 8 月 29 日,公司监事会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2018 年 10 月 23 日,公司监事会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议案》、《关于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18 年 12 月 17 日,公司监事会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运作情况的意见
(一)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列席公司董事会等,对股东大会、董事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依法经营,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股东
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的工作中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董事会全面落实股东
大会的各项决议,高级管理人员认真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在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 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审议公司财务报表、审查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资料等方式,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
1、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良好,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各项费用提取合理,会计
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经监事会审查,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经监事会审查,报告期内,公司预计的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属于正常生产
经营需要,其定价原则与独立第三方一致,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
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
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
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
况。
2019 年,监事会将继续诚信勤勉地履行监事会各项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 级管理人
员日常履职进行有效监督,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了解 公司财务状况,知
悉并监督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一 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有效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18 日
议案 3: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9-2021 年度)》
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在指定披露
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
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9-2021 年度)》。
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8 日
议案 4: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
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8 日
议案 5: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附件。
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8 日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中兴
华审字(2019)第 020041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认为:公司的财务报
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宏盛股份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8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一) 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变动金额 变动幅度
流动资产 37,011.26 33,166.74 3,844.52 11.59%
非流动资产 29,371.70 26,903.51 2,468.19 9.17%
资产总额 66,382.96 60,070.25 6,312.71 10.51%
报告期末资产总额 66,382.96 万元,比期初增加 6,312.71 万元,变动幅度 10.51%。其
中:流动资产 37,011.26 万元,比期初增加 3,844.52 万元,变动幅度为 11.59%,主要系杭
州宏盛新增 EPC 项目物料的采购预付款增加,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非流动资产 29,371.70
万元,比期初增加 2,468.19 万元,变动幅度为 9.17%,主要系新厂区建设及冠云新厂房建
设支出增加所致。
(二) 负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变动金额 变动幅度
流动负债 16,868.56 12,851.84 4,016.72 31.25%
非流动负债 644.24 706.81 -62.57 -8.85%
负债总额 17,512.80 13,558.65 3,954.15 29.16%
报告期末负债总额 17,512.80 万元,比期初增加 3,954.15 万元,变动幅度 29.16%。其
中:流动负债 16,868.56 万元,比期初增加 4,016.72 万元,变动幅度为 31.25%,主要系杭
州宏盛新增 EPC 项目的预收款增加, 代扣代缴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减少所致;非流动负债
644.24 万元,比期初减少 62.57 万元,变动幅度为-8.85%,主要系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所
致。
(三) 所有者权益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变动金额 变动幅度
实收资本 10,000.00 10,000.00
资本公积 22,232.38 22,232.38
盈余公积 2,161.43 1,931.92 229.51 11.88%
其他综合收益 59.71 -59.71 -100.00%
未分配利润 13,656.50 11,623.62 2,032.88 17.49%
少数股东权益 819.85 663.96 155.89 23.48%
所有者权益总额 48,870.16 46,511.60 2,358.56 5.07%
报告期末,股东权益总额 48,870.16 万元,比期初增加 2,358.56 万元,变动幅度 5.07%,
主要系盈利增加所致。
(四) 利润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变动金额 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41,514.29 36,795.17 4,719.12 12.83%
营业总成本 38,037.05 34,412.01 3,625.04 10.53%
营业利润 3,918.50 2,761.97 1,156.53 41.87%
净利润 3,418.28 2,553.38 864.90 33.8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262.39 2,455.02 807.37 32.89%
报告期实现营业总收入 41,514.29 万元,较上年增加 4,719.12 万元,变动幅度 12.83%;
营业总成本 38,037.05 万元,较上年增加 3,625.04 万元,变动幅度 10.53%;营业利润
3,918.50 万元,较上年增加 1,156.53 万元,变动幅度 41.87%;净利润 3,418.28 万元,
较上年增加 864.90 万元,变动幅度 33.8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262.39 万元,
较上年增加 807.37 万元,变动幅度 32.89%。报告期利润上升主要是订单增加收入增长,
人民币贬值导致汇兑收益增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减少导致计提坏账准备减少。
(五) 现金流量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变动金额 变动幅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86.69 1,159.08 1,527.61 131.8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121.49 -1,356.16 -5,765.33 -425.1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74.79 -3,268.84 294.05 9.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428.22 -3,569.08 -3,859.14 -108.13%
报告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2,686.69 万元,比上年增加 1,527.61 万元,变动幅度为
131.80%,主要系本期销售收款增加;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7,121.49 万元,比上年减少
-5,765.33 万元,变动幅度为-425.12%,主要系上期收购冠云股权支出较大所致;筹资活动
现金流量净额-2,974.79 万元,比上年增加 294.05 万元,变动幅度为 9.00%,主要系本期股
利分配小于上期所致。
(六) 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理论参考值
流动比率 2.19 2.58 2.00
速动比率 1.12 1.90 1.00
偿债能力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 15.93% 9.02% >50%
资产负债率 26.38% 22.57% <70%
应收款项周转率 3.10 3.52 >3
存货周转率 4.79 6.02 >3
营运能力
营业周期 191.00 162.00
总资产周转率 0.66 0.66 >0.8
销售毛利率 26.69% 25.49% >15%
销售净利率 8.23% 6.94% >10%
盈利能力
资产净利率 5.41% 4.57% -
净资产收益率 6.84% 5.42% >8%
销售增长率 12.83% 60.02% -
发展能力 净收益增长率 33.87% -35.93% -
净资产增长率 5.07% 2.61% -
总资产增长率 10.51% 15.97% -
主要财务指标显示,报告期由于空运费比上期大幅减少,盈利能力有所提高,但是由
于原材料采购价格、人工成本上涨等因素影响,导致公司盈利能力同比提高幅度不大;应
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下降,公司的营运能力有所下降;公司的偿债能力和发展能力
仍处于良好状态。未来,公司将注重提升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开发高附加值产品,
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营运能力和盈利能力。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8 日
议案 6: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附件。
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8 日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一、预算前提
1、预算年度所涉及主营业务及日常经营管理模式与上年比较未发生重大变动。
2、预算年度资产的范围未发生重大调整,本预算未考虑资产并购、增资等资本运作项目。
3、预算所依据的会计政策与上年比没有发生变化。
4、预算未考虑原材料价格、人工成本、人民币汇率等波动。
二、预算范围
公司预算范围:股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锡市冠云换热器有限公司、杭州宏盛中弘新
能源有限公司。
三、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公司预计营业收入52,652.00万元,营业利润4,144.00万元,净利润
3,675.00万元。
本预算系依据现有的信息和经营目标对2019年度经营情况的预计,不视为对2019年度
经营成果的保证。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8 日
议案 7: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拟修订的《公司章程》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
告》。
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8 日
议案 8: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
制的审计机构,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 在 指 定 披 露 媒 体 《 上 海 证 券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告》。
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8 日
议案 9: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
的公告》。
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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